浙大发就业〔2011〕1号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学校决定对2010—2011学年主动赴西部就业的246名毕业生予以表彰(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06〕31号)精神,学校对主动到西部地区重点单位就业,或者到西部地区贫困县就业的毕业生给予奖励(详见附件)。
希望上述同学再接再厉,为建设祖国西部作出贡献。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