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2017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指导性文件要求,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推免生招生接收办法。
一、制订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
1、按学校下达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当年招生计划数,制订招生目录;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确定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做好推免生计划中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计划。
2、学院拟招收推免生数量占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5%; 招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占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左右。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推免生接收范围和报考条件
通过本校优秀生源、外校优秀生源、夏令营优秀生源三个渠道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所接收的学生均须获得在读学校推荐资格。
(一) 本院考生报考我院推免生须符合我院本科生科制定的《2017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要求。
(二) 外院/校考生(含夏令营优秀生源)报考我院推免生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全国“985”高校、“211”高校的2017年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
2、对教育学、体育学怀有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关学科专业方向的学术研究或管理工作;有较强研究潜力;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
4、本科总评成绩(GPA)名列前茅,一般要求排名(班级或年级)为前30%,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如有较强的研究与创新能力、有较为出色的学术成果等;
5、英语水平优良。教育学科考生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成绩≥460分)、或具有与此相当的英语考试成绩;
体育学科考生一般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水平,或具有与此相当的英语考试成绩(其中夏令营优秀生源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成绩≥440分);
6、申请直博生的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或雅思不低于6分;
7、教育硕士(科学与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优先招收有理工科专业背景本科毕业生,欢迎理工科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三、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研究生科会同各学科根据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办法,初审校外生源的申请资格,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工作。
2、本院推免生复试工作根据学院本科生科制定的《2017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由研究生科在教育学、体育学一级学科范围组织各系所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位点主任、学科专家等组成的五人复试小组进行推免生差额复试选拔,复试形式采用面试(含笔试)。
3、外院/校推免生复试工作根据生源报考情况,由研究生科在教育学、体育学各二级学科范围内依据报考专业组织若干复试组进行学科录取选拔复试。复试形式采用面试(含笔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以下纸质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等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
5、复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本单位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批准后,研究生院负责在网上公示。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各专业考生请提前半小时到各复试地点报到。
2、复试地点均在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内。
3、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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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报考我院的学生原则上要求9月28日上午12时前完成网上接收与确认流程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做好信息公开及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电话:0571-88273714
2、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将诚信档案寄达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