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中文网 日期:2018-04-17 访问次数:10893次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英国365集团》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订如下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学院工作情况,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受理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博士生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阚阅、包松
成 员:陈胜、胡亮、汪辉、肖龙海
申诉联系人:施晨辉 联系电话:88273714
邮箱:sch@zju.edu.cn
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均需有1位在职教师任复试秘书。
二、招生指标与复试名额
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学院按1:1.3左右实行差额复试,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导师及学科当年的招生指标分配按照研究生院《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试行)》规定的教师队伍、科研经费、科研平台和效益指标等各项指标体系及基准规模进行测算,初步切块分配到学科。
三、关于复试
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为已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或已通过初审且外语考试过线的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直博生不再进行复试),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在参加学院复试前,所有考生均需先行完成体检与报考资格审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完成学院对相应专业的报考资格证明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
复试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复试满分100分,笔试与面试各占复试分数的50%。复试及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月25日,教育学科、体育学科考生分学科专业完成复试,安排如下:
复试安排(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 ||||
类型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学科专业 | 备注 |
笔试 | 4月25日上午 | 西二教学楼226教室 | 所有考生 | 考生请务必 提前15分钟到达 |
面试 | 4月25日下午 | 田家炳书院120会议室 | 教育学原理 教育史 | |
田家炳书院228会议室 | 比较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教育领导与管理 | |||
田家炳书院604会议室 |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技术学 | |||
田家炳书院428会议室 | 体育学科考生 |
四、计分方法及录取原则
考生初审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
综合分=初审成绩×40%+复试成绩×60%。
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在专业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五、接收调剂复试生
我院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接收调剂,必须是专业相近的上线生源富余的专业调往缺少生源的专业。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调剂书面报告,并经有关调出、调入专业协商同意。院内调剂的,首先在本学院二级学科内调剂;其次可在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间调剂。
六、硕博连读
以优秀成绩完成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士生,在通过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的综合考核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符合《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未经学院审核同意,不得参加复试。
七、关于资格审查
时间:4月23-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6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1.考生需提供以下各项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与复印件。
(1)准考证(博士报名系统可打印,审查时需已盖“体检已做”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下载附件)。
(6)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按照《浙江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英国365集团2018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一般应为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一般应有5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要求,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和相关职称、职务证明。
八、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的招考录取计划均按学校要求执行,考生需签订协议书。
九、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收费标准:根据浙价费备[2010]1号文件,浙江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程学费定为10万元/生。建议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次缴纳,每次5万元/生,第一次须在入学报到时缴纳,第二次须在入学一年内缴纳。
十、体检
学校规定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和秋季硕博连读生复试前必须先行参加浙江大学校医院体检。
时 间:4月23日-4月27日
地 点:浙江大学各校区医院
(各校区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校医院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英国365集团》,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47433,请仔细查阅不同校区体检时间)
直博生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于5月5日前寄至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十一、调档政审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外,我院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科学博士学位,拟录取考生全部档案调入学校(其中原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辞职及停薪证明)方能正式录取。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二、校医院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英国365集团.docx
附件三:
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