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1-03-19 访问次数:712次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我院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教育学院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招生实施办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材料审核与考核名单
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基本条件审查和材料初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材料审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
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入围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教育学院有权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须按照复试英国365集团要求,于规定时间前在钉钉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所有文件须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籍证明,中国内地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教育部在线学历学位证明,港澳台或境外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综合考核形式与要求
为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我院本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复试考核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
综合考核是全面衡量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综合考核。
视频操作指南可参考“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考生用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问题,需尽快联系我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
(一)考核时间
考生按照我院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综合面试。初定时间为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英国365集团。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本次综合面试内容有考生PPT自述与问答两个环节,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需准备不多于10分钟的学术报告PPT,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研究博士计划书、个人专长。
综合面试统一采用“钉钉”进行视频面试。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下载好“钉钉”程序,并熟悉相关操作;
2.每生综合面试时间约30分钟。面试当天,考生须与面试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3.请确保综合面试当天电话通顺,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综合面试。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值共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取综合考核小组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四、录取条件
我院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10日前寄到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英国365集团》(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六、其他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综合考核。对在综合面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sujieangela@zju.edu.cn
附件:
1.教育学院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名单.pdf
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