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1-04-13 访问次数:845次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我院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硕士生招生相关政策、受理考生申诉、审定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顾建民 吴巨慧
副组长:阚 阅 包 松
成 员:陈 胜 胡 亮 王莉华 屠莉娅
咨询与申诉联系人:苏洁
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sujieangela@zju.edu.cn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 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
3.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
4.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4月20日,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教育学院大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再进入复试阶段。
三、综合考核形式与要求
综合考核是全面衡量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2021年4月20日(周二)
考核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教育学院大楼
考生按照我院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综合面试。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本次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陈述与问答两个环节。个人陈述环节不超过5分钟,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研究计划等。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值共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1. 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2. 面试个人陈述环节,考生可结合PPT进行陈述;
3. 考生可自愿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项荣誉、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考官参考,此项不作硬性要求。
四、录取条件
我院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2021年5月10日前寄到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英国365集团》(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寄送信息:英国365集团研究生教育科,苏老师,0571-88273714,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教育学院大楼202室。
六、其他
考生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综合考核。对在综合面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苏老师,0571-88273714,sujieangela@zju.edu.cn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