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1-09-17 访问次数:7788次
为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要求,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教育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办法。
一、招生计划
教育学院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推免学术硕士研究生的数量按我校研招网《2022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具体可参见我院发布的《英国365集团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接收范围和申请条件
教育学院通过夏令营优秀生源、本校优秀生源、外校优秀生源三个渠道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
(一)报考我院推免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对教育学、体育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外语水平优良(含英、德、日、俄、法、西班牙等语种):(1)报考教育学科的考生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460分及以上),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考试成绩;(2)报考体育学科的考生要达到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426分及以上),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考试成绩(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考生除外)。其他语种参照相关专业等级考试或水平考试标准。
教育硕士(科学与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优先招收有理工科专业背景本科毕业生,欢迎理工科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二)申请直博的考生,除符合以上(一)相关要求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新托福80及以上。
2.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质,本科期间已有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一)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请于9月13日前,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英国365集团”,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后续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
请考生准备好如下材料,以备复试时考核使用: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
(5)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
(二)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英国365集团”实施。本院学生填写《教育学院2022年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外院学生还需同时提供所在院系签章的《浙江大学跨院推免复试申请表》(见附件),连同上述申请材料,于9月18日15时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递交至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就读我院的本院考生和本校跨院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招生复试。
四、初审与复试
(一)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申请情况,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专家组审核考生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安排在9月中下旬,具体复试时间和名单另行英国365集团,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二)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我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原则上本校考生线下复试,外校考生线上复试。线下复试考生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申请人须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要求见附件)。
(三)复试工作由教育学、体育学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各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四)复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不多于5分钟;若考生准备个人陈述PPT,需按要求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与公示
(一)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拟录取考生必须在9月2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英国365集团。学院通过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相关英国365集团,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二)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三)本办法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及咨询、监督与申诉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
电 话:0571-88273714
邮 箱:sujieangela@zju.edu.cn
地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教育学院202办公室 研究生教育科
附件:
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7日